苏人保办〔2010〕208号
各市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总工会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民营企业协会、工商业联合会:
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总工会、省企业联合会/省企业家协会、省工商业联合会《关于启动全面推进小型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[2010]216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:《关于启动全面推进小型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[2010]216号)
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
(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)
二○一○年七月五日